林冰怎么也没想到,她出租房屋竟被歹人利用,不仅财物受损,而且被拍了裸照。
今年1月,林冰在网上发布信息,欲出租江岸区台北一路的闲置房屋。当月9日,一名男子打来电话说想租房,他自称姓周,是某公司负责人。次日,周某又打来电话,约她到出租房屋见面并签合同。
见面后,周某表示对房屋和价格很满意。林冰低头从包里拿合同,突然感觉一个乌黑的东西指向自己。她惊恐中抬头,只见周某手持一把手枪,面露凶相,“蹲下!”周某喝道。林冰吓得不敢动弹。这时,周某拿出胶带,林冰欲反抗,周某朝墙角开了一枪,林冰吓呆了。随后,周某用胶布将林冰捆绑起来,又从林冰包里抢走戒指一枚、现金1200元及银行卡6张。
周某逼问出银行密码,临走前,还脱掉林冰的裤子,用手机拍下裸照,威胁说:“敢报警,就把你的裸照贴出去。”
周某离开后,林某挣脱捆绑报警。2月13日,警方在成都市将周某抓获。经查,周某实姓李,35岁,四川省内江市人。今年1月8日,其坐火车到武汉。因手头紧张,上网偶然看到林冰发布的房屋出租信息,顿生邪念,持仿真手枪抢劫。
近日,江岸区法院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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