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雇主刘某将31岁的保姆曾小芬从家政公司请到家中照顾自己16个月大的儿子,没想竟酿成“引狼入室”惨剧,上班仅五天的曾小芬将刘的儿子绑架,并伙同其丈夫等人一起勒索20万元,导致婴儿致死。前天化名曾小芬的曾晚桃等三人在深圳市中级法院被检察机关以绑架罪被起诉。
检方指控,今年4月,31岁的曾晚桃和老乡梁冬生在老家广西临桂县预谋由曾到深圳做保姆带小孩,趁机将雇主的小孩抱出来,然后勒索钱财。
同月底,曾晚桃在深圳做了化名“曾小芬”、“曾小艳”的两张假身份证,并将名为“曾小艳”的假身份证寄给其丈夫梁秀发在银行开户。
5月21日,曾晚桃以“曾小芬”之名进入一家政公司。5月27日,曾晚桃被公司派到刘某家做保姆,帮忙带其16个月大的儿子小威(化名)。6月1日下午1时许,曾晚桃以带小孩出去玩为由,将小威抱出刘家并带至龙岗区一山上,用事先拿来的胶带绑住小威的手脚并堵住嘴,拿一把雨伞盖在其身上。
当晚,曾晚桃打电话给梁冬生,要其发短信向小威的父母勒索20万元,并将小威父母的电话号码告知梁冬生。随后,曾又打电话给丈夫,要其盯住梁冬生。此后,梁多次发短信给刘某夫妇要对方给20万元才能保证小孩的安全,否则就将小孩卖掉。他还将以梁冬生和“曾小艳”的名字开户的两个账号告知对方,要其转款。
刘某转了2万元到梁冬生工商银行账户,转了3万元到其邮政储蓄账户。梁冬生得知钱已到账后,就和梁秀发一起到银行取款。曾晚桃得知钱到账后,将小威的地址告诉梁冬生,梁冬生再告知小威父母。侦查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搜山,在6月2日晚6时许找到被害人小威,但此时小威已经死亡。
次日,警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将梁冬生、梁秀发抓获,并缴获赃款4万余元。次日,警方将曾晚桃抓获。
庭审中,除曾晚桃当庭表示认罪外,另外两被告均称自己无罪。而被害者父母则向三名被告提出44万余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法庭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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