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0月21日批准逮捕直到12月15日,公安机关为将案件办成“铁案”,继续对4名无辜学生开展了包括技侦、测谎等大量侦查工作,但还是无法把证据链不足的硬伤抹平,最后只好对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真凶被抓,4名无辜学生才得以洗脱罪名
2005年12月26日,办案民警在摸排中发现,案发现场附近的出租房在8月中旬有外地人租住,通过租房人留下的手机号码,几经周折,警方在安徽省全椒县(滁州市辖)找到了19岁的无业女青年于某,得知其曾与男友王伟及王的朋友房某、刘某等人在那里租房居住。
进一步的审查得知,2005年9月1日晚,王伟和其朋友房某、刘某等4人在出租房内庆祝房某的生日,4人饮酒至次日凌晨后,突然心血来潮出去跑步锻炼。早上6时左右,4人分两批回来,王伟和房某身上有多处划伤,并称是在市政府门前水塘游泳时发现有一个虾笼,因为好奇就从水中提起来看,没想到正好被虾笼的主人看到,以为他们要偷虾,张口就骂,结果双方发生殴打,他们4人将虾笼主人狠揍了一顿。后经证实,虾笼的主人就是农民刘之华。根据于某提供的这一线索,居巢区警方确定此4人有重大犯罪嫌疑,立即开展追捕工作。2006年1月19日至22日,警方相继在上海、合肥及宿州市的灵璧县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在取保候审1个多月之后,4名无辜的学生终于在2006年春节来临之前的1月23日,被解除了取保候审。
在号子里,吃不饱穿不暖,动辄要挨打受骂
在长达100天的牢狱生活中,4名原本清纯的学生遭遇了办案人员实施的“车轮战”等闻所未闻的折磨:侦查人员轮番进行审讯,不让你有片刻休息,哪怕是合眼的机会;有的人还被罚站、罚跪十几个小时,或是双手整天都被铐在墙上。 经过最长达五六天的煎熬,4人最终精神崩溃,被迫作出违心的供述。
经安徽省公安厅派出的专门调查组调查发现,对4人的很多次讯问笔录没有起止时间、没有讯问地点、没有讯问人、没有记录人。刑讯逼供之后获得的是高度一致的口供:当晚一起吃饭,在吃饭时就约好夜里去打电子游戏,到次日凌晨4时,又一起到市政府门前水塘里洗澡,并与刘之华发生纠纷,继而殴打,然后逃离现场。就连现场上的一束花,王浩都承认是从马路边摘下后放在现场的。安徽省公安厅认定,这是毫无疑问的变相的刑讯逼供。审讯完毕回到牢狱中,4人也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在被羁押看守所的3个多月时间里,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家里人送些衣服也被禁止。在看守所的号房里,谁待的时间长,资历深,就要听谁的,4人动辄要挨打受骂。
据全国律协保护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律师介绍,按照法律的规定,未成年的少年犯应该与成年犯人分开关押。4人中,除一人刚满18岁,其他全是少年。正是和成年犯人关在一起,让4名青少年学生白白遭受了更多的欺凌和屈辱。张虎的父亲清楚地记得孩子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在大门口说的第一句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话音未落,父子俩已禁不住泪流满面,抱头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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